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用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在线用户)、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在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中的在线服务是指乙方通过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渠道向甲方提供的各类电子化服务。
  本协议中的在线用户是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在线业务平台注册并使用乙方所提供在线服务的投资者、发行人、结算参与人等个人或机构。
  甲方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甲方可以申请使用乙方各个在线业务平台服务,当甲方申请及使用乙方在线业务平台服务时,甲方的申请及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业务平台的服务条款以及乙方在该业务平台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业务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针对某特定服务的各类用户须知、使用手册等资料均构成本服务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 甲方确保自身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申请注册乙方在线服务。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 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可通过乙方其他渠道办理相应业务。
  (三) 甲方对乙方在线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乙方网站在线客服或拨打乙方客服热线电话“4008058058”进行咨询。
二、义务
  (一) 甲方办理在线业务,应能够自行通过有法律资格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甲方应自行配备及负责联网所需的一切必要设备。
  (二) 甲方理解网络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登录用户名、密码或电子证书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在线业务。
    3.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络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 甲方应合法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中国结算在线业务平台进行任何不利于乙方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业务规则或规定的行为。
  (四) 甲方办理在线业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业务规则或规定,按照乙方的有关操作使用规则、提示正确操作,并对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 甲方办理在线业务注册、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材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乙方与其进行联系,如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导致甲方在使用在线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完全独自承担。
  (七) 甲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用于接收动态密码的手机等用户身份凭据,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甲方使用,并对使用甲方网上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用于接收动态密码的手机等用户身份凭据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 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 甲方使用乙方在线服务,应按照乙方在线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
  (十) 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 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在线服务系统。
  (十二) 甲方办理在线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则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在线服务平台从事或协助从事洗钱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 乙方有权制定在线服务收费标准,并在乙方网站公布。
  (二) 乙方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销在线服务的项目或功能,并在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前公告。因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 乙方有权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甲方发送相关业务信息,无论乙方采用何种方式发送信息,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则或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在线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在线服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有权停止为其办理在线业务。
  (五) 乙方根据甲方的在线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用户名、密码或电子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在线业务的有效凭据。
二、义务
  (一) 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在线服务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
  (二)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在线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常见问题解答、业务规则等内容。
  (三) 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按照业务流程处理甲方发送的在线业务指令。

第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或规定。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本协议下涉及相关在线服务的约定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各个在线业务平台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页设计,均由乙方或与乙方有相关协议约定的主体依法拥有相应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非经乙方或与乙方有相关协议约定的主体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实施侵害乙方或者乙方有相关协议约定的主体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乙方平台程序或内容。

第六条 隐私保护
  乙方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注册资料,除非以下任一情形:
    (一) 甲方个人信息已经过处理,无法被识别或复原至特定个人;
    (二) 事先获得甲方的明确授权;
    (三)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的要求;
    (五)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六) 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以利于乙方的业务运营。
  乙方有权与第三方合作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在线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乙方同等的保护隐私的责任,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第七条 免责声明
  乙方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 乙方服务适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二) 乙方服务不受干扰、不会中断、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三) 甲方经由乙方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资料符合甲方的期望。
  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在线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 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则或规定正确操作;
    (三)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乙方过失的情况。
  甲方使用乙方服务下载或取得非乙方提供或发布的资料,其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负担。
  甲方由于使用乙方服务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无形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甲方经由乙方与第三方服务商进行通讯联系或其他商业活动,属于甲方与第三方服务商之间的行为,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前述第三方服务商通过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第三方服务商进行甄别或审查。

第八条 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在线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4008058058”或通过乙方其他渠道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乙方有权在必要时通过乙方网站发布、用户界面弹窗等通知方式修改本协议以及各业务平台服务的相关协议。甲方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以及各业务平台的相关规则或规定。甲方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版本为准;甲方不同意修改内容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并及时办理用户注销手续。
  乙方提供的在线服务受甲方注册的证券账户状态或甲方所申请的业务资格的制约,如甲方证券账户不能使用或甲方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相关在线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的证券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或甲方恢复业务资格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在线服务。
  甲方用户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则或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电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电子指令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适当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乙方网站、乙方业务平台重要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公告或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第十二条 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自甲方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全部注册程序时,即表示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甲方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则、指南等办理。